【主要负责人解读】坚持依法统计 加强依法治统(六安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子文在《皖西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1-24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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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法律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9年6月以来,国家统计局起草《统计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完成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两部部门规章的修改。统计领域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为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充分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义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当前信息化、大数据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离不开统计的支持,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日益关注统计数据并运用数据来指导经济和日常工作。有了统计数据,做出的决策或分析更有说服力,也更有针对性。而统计数据造假,不仅误导决策,更是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虚增人民群众获得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不亚于贪污腐败,甚至有过之。因而需要积极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规范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
二、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落实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六安市统计局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是加强全面普法宣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全市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通过专题讲座、统计法治会议、专业年报会和乡镇及部门首席统计员培训会等方式,重点对领导干部和基层统计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印发统计法律知识读本,送至联网直报企业和乡镇统计人员,形成多层次、上下贯通、覆盖面广的宣传格局。同时在开展执法过程中,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广大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完善制度监督。建立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季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出台《六安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数据质量和评估工作机制。印发2019年统计执法检查通知,制定“双随机”检查计划,结合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积极开展统计造假专题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防惩统计造假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三是推进严格执法。印发《六安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六安市统计局经济普查拒绝登记企业执法主要流程及相应文书(试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印发《六安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促进公正执法。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统计违法举报”专栏,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积极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019年全市执法检查148家单位,立案23件,结案6件。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机制。
四是夯实统计执法基础。积极推动各县(区)落实执法监督机构和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举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集中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统计执法证考试,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增强了执法力量。及时办理全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证,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三、持续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撤地建市20周年。六安市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新时代幸福六安建设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再学习、再认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深入分析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将统计经常性工作与贯彻落实重大统计改革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统计服务决策作用。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着力加强统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夯实提高数据真实性的群众基础。
二是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按照《意见》要求,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定《六安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统计工作各业务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
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健全统计执法监督体系,公开“双随机”有关信息,建立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联动机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违法必究。对“统计造假、以数谋私”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形成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廉洁统计生态。
四是加快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双公示”制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统计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用制度、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及时公示曝光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配强配齐统计执法队伍。各县区统计部门要配备专职统计执法人员。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培养,从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抽调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大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熟悉法律法规、精通统计业务、适应依法治统需要的统计执法队伍。
(来源:2020年1月20日《皖西日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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