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公示制度》政策解读-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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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公示制度》自2020年4月17日起施行。
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统计执法的透明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统计执法的透明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研判和起草过程
本《制度》是由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负责起草,于2020年4月2日至4月12日将《六安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公示制度(征求意见稿)》通过市统计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工作目标
提高统计执法的透明度。
主要内容
本《制度》共有14条,主要内容是对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了统计执法公示的原则。统计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二是明确了统计执法事前公开内容。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方式、监督举报。
三是明确了统计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内容。行政处罚包括行政处罚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等;行政检查包括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对象、时间、事项、内容、发现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四是明确了统计执法相关内容公示载体。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建立公示专栏,利用发布公文、信息简报、法规文件汇编等公开统计行政执法相关内容。
五是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公示信息纠错更正机制。发现公开的统计执法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履行报批程序进行更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证据证明公示的统计执法信息不准确要求进行更正的,应当及时进行核实,依程序及时更正。
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公示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创新举措
对统计执法几个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明确。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公示信息纠错更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实行《制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