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统计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及财务管理-欧洲杯网络平台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14-1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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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经费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共同印发的《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2003〕7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与审计。
普查经费由六安市统计局统一管理。需要购置的办公设备由后勤保障组依照六安市统计局有关规定统一购置。差旅、会议、培训、印刷、普查物资采购等事项,由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六安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分别办理。
各工作组为保障普查工作需要,用普查经费购置的办公设备,由后勤保障组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并指定专人做好日常维护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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