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统计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欧洲杯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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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六安市统计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7日
六安市统计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六安市统计局网站运行管理工作,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六安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站,是指六安市统计局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即市政府办公室建设的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运维监管、统一安全防护,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的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子站。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三条 六安市统计局是六安市统计局网站(以下简称市统计局网站或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网站规划、建设、管理、安全等工作,按照统一技术规范,实施网站统筹规划、开办整合、域名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六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应急处置。密切关注网信、公安、数管、电信等部门发布的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等预警和通报信息并及时响应。遇重大突发事件,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回应信息。
(二)监管考核。对市统计局网站部署的各栏目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包括栏目无法访问、信息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出现严重错误等情况,实现对各栏目责任科室的考核通报、督促整改、绩效考核等。
第四条 六安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单位),承担网站内容规划、信息保障、日常运维等工作职责。
(一)内容规划。部署在市统计局网站的栏目,内容规划应参照《安徽省政府网站内容规范》和《安徽省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规范》执行。
(二)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网站维护管理制度、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自查监测机制等。
(三)日常巡检。对网站的整体运行、链接可用、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检,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四)值班值守。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重大重要时期严格执行,及时处置网站突发事件。
第五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权威三方机构对政府网站的考核、测评要求,负责市统计局网站上各栏目内容建设,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留言办理等栏目建设、内容更新等工作。
第三章开办整合
第六条 市统计局网站利用市级集约化平台开办部署。
(一)市统计局开办网站须在市级集约化平台部署、运行、管理。
(二)内设机构应利用本单位网站发布信息、提供服务,不得开办网站。
(三)在运行的自建政府网站应将信息内容等迁移整合到市统计局网站。
(四)业务系统、专项工作、专题专栏等展现应用要利用网站频道、栏目、专题开办,不得新建网站。
第七条 网站由于整改等原因需临时下线的,每年不超过1次,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第八条 拟在市级集约化平台上开设、变更、关停(下线)网站的,需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书面说明具体情况并附《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表》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批准。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后,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规定流程办理备案等有关事宜,并在本单位网站或申请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网站、域名等相关公告,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网站建设或修改完成后,单位相关负责人还需对交付的成果予以签字确认。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断电、断网等或暂无法落实有关安全要求被责令紧急关停网站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备市政府办公室,不计入当年下线次数。报备短时无法访问不宜超过72小时,时间较长应作“临时下线”办理。
第四章 域名管理
第十条 一个政府网站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六安市统计局网站域名按以下规则严格设置,不得使用其他域名:
(一)六安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市统计局网站)英文域名为tjj.luan.gov.cn,由市政府办公室分配。
(二)市统计局网站的中文域名结构为“六安市统计局.政务”,由市委编办负责审核管理。
第十一条 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闲置域名要及时注销。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非政府网站不得使用“.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注册、注销、变更域名与开办、关停、变更网站同步进行,具体参照本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办理。
第十二条 业务系统确需设置域名且使用政府网站域名的须做好“定级备案”,按照有关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至少每年对域名绑定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估、整改,做好icp、公安机关备案工作。
第十三条 政府网站域名“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主办单位是域名使用和备案的主体,负责域名注册、备案、运营和维护,要严格按照国办函〔2018〕55号、工信部保〔2010〕53号、皖政办秘〔2018〕248号、六政办秘〔2018〕234号文等要求,加强域名规范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五章 功能设计
第十四条 市统计局网站架构、页面设计等应严格遵循国办发〔2017〕47号“开设整合”“网页设计规范”、皖政办〔2015〕12号、六政办〔2015〕22号文等要求。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市统计局网站根据自身职能实际、工作需要设置,设置有数据六安、政务咨询、信息公开等等,设置频道、栏目应科学合理、分类准确、层级清晰、重点突出。
第十六条 网站字体、字号层级清晰统一,信息格式可参照公文;图片视频尺寸适当,像素清晰,不宜过大或过小;欧洲杯网络平台首页等页面悬浮框不宜超过5个,挂载多个应固定位置,统一尺寸、背景、字体等,具备关闭功能,悬浮时间不超过30天,相关工作结束后应下架悬浮窗以免影响浏览体验。
第十七条 网站使用(引用、发布)地图应严格遵循相关法规文件,在测绘地理信息、自然资源等主管单位审查指导下严格进行,使用前应报批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核准,发布的地图须注明地图来源和审图号。
第十八条 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应用应契合国办发〔2020〕45号、工信部信管〔2020〕200号、工信厅信管函〔2021〕67号文精神,符合《互联网网站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及国家标准《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 37668―2019),获得测评合格等资质证书,应在残疾、老龄等主管单位指导下开展。
第六章 内容保障
第十九条 遵照《六安市统计局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办法》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观、法律观、政策关、保密关、舆情关。日常信息审核发布由局办公室负责,严格内容编辑审核等权限分离,严禁信息“自编自审自发”。
(一)初审。编辑员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填报、校对、编辑格式,负责信息初审。
(二)复审。审核员对编辑员填报的信息内容进行复审校对。
(三)终审。相关负责人对复审后的信息内容进行终审。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考核时限要求,对网站栏目、内容及留言等及时更新、回复。按照新闻动态2周、公告政策6月、其他栏目1年等更新周期予以更新;网友留言5个工作日内答复,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简单咨询类留言1个工作日内答复。与职责无关且内容更新无法保障的栏目及时予以归并或关闭。网站专项工作结束或专题不再更新时,要及时给予归档,集中保留至专题区,参照《政府网站网页归档指南》(da/t 80—2019),并在档案管理部门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一条 严格对照《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频道栏目内容保障分工表》认真做好市统计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部署、需要,推送本网站信息或获取相关网站信息。具体方式包括:
(一)信息推送。一个网站可对多个网站推送信息,经信息接收单位审核通过后给予发布展示。
(二)栏目共建。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网站绩效考核指标,对市政府网站“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栏目拥有编辑提交等权限。
(三)链接地址。信息内容等直接链接相关站点的频道、栏目、页面等的互联网地址。
(四)接口调用。利用接口从其他站点推送或抓取数据,无需手动添加信息而实现动态更新。
第七章 数据交换
第二十二条 市统计局网站与业务系统、其他网站进行数据交换、业务对接,按《gb/t 21062.3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第3部分:数据接口规范》及安徽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应用接口规范》执行。数据提供方、接入方负责各自数据对接开发工作,确保数据及接口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三条 市统计局网站与互联网督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信息公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等政务平台对接,实现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在利企便民等数据、服务上实现互联互通。
(一)对接整合政务服务网、业务部门办事系统等前端功能及数据,利用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综合提供在线预约、申报、查询、咨询、评价等功能,实现政府网站统一受理、统一记录、统一反馈。
(二)融合信息公开、便民热线、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平台,在办事服务、政策文件、答问等知识库上互联共享、同步更新。
第八章 业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统计局网站是部署在集约化平台的网站,其各项功能均应依托集约化平台实现。如须部署个性化功能或应用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政府办申请部署,功能应用较为复杂,开发难度较高的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协商相关机构建设部署。
第二十五条 市统计局网站后台用户角色划分及权限配置等管理参照省政府办公厅《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相关科室办理政府网站业务,需经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填报《政府网站业务申请表》报市政府办公室核准后实施。
(一)新增、删除、变更市统计局网站栏目、专题、数据等,调整页面布局、功能架构;
(二)变更网站主办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欧洲杯网络平台的联系方式、网站域名、栏目的主体结构或访问地址等信息。报市政府办公室核准后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三)集约化平台暂时无法提供但网站确有必要部署的个性化功能或应用;
(五)调整网站后台管理、操作人员,变更编辑发布、审核等管理权限;
(六)报备断电、断网、故障处理、网站升级、安全整改、网站紧急关停而造成的网站短时无法访问;
(七)使用和发布互联网地图;
(八)批量打包本单位网站数据;
(九)其他涉及市统计局网站和集约化平台的业务。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市统计局网站安全管理包括意识形态安全、信息内容安全、云平台安全、基础设施安全、软件系统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
第二十八条 市统计局网站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十九条 主办单位负责网站信息内容、账户权限、个性化模块(应用)、域名等安全工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依法依规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制等。
(一)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每日“读网”,重点自查整改(严重)表述错误、泄露(违法收集)个人隐私、问题地图、商业广告、违法涉密敏感等信息内容,切实防范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网络信息内容安全及网络舆情等风险。
(二)定期检查域名情况,清理注销不合规的域名、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以及被用于非政府网站的域名。确保备案主体和使用主体一致、域名绑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域名注册信息安全。
(三)市统计局网站登录依靠集约化平台,集约化平台后台管理系统采用数字证书(ca密钥)、短信验证码等身份认证、权限绑定方式,统一通过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登录后台。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个人数字证书等,严禁转借、冒用,将数字证书带离工作区域;定期修改用户口令,严禁用户账号和密码外泄。网站后台人员变更后,要及时注销相应权限。严格系统管理、内容编辑、内容审核等用户的权限分离,严禁信息“自编自审自发”;做好网站维护终端(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计算机终端安全。
(四)在安全主管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开展软件、等保测评,部署https加密传输协议,配合做好安全相关工作。
第三十条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和全体职工不得擅自变动集约化平台与网络安全防护资源及策略,不得非法泄露、篡改、复制和利用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库)数据。非法获取数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机制保障
第三十一条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安全运行;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指定 1-2 名专人负责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需购买服务的,要结合实际制定对运维服务外包的业务和事项,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能力、资质和管理制度,对服务外包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等审查,明确外包服务人员、内容、质量等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网站信息发布或运营的,第三方单位须具备新闻信息服务相关资质。
第三十三条 定期组织开展集约化平台用户培训,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建网、管网、用网能力。
第三十四条 建立主管主办单位与协管单位、支撑单位等相关职能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做好集约化平台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和问题处置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建立政府网站协同联动机制。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在12小时内转载;需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及时报送并协商发布。
第十一章 监管考核
第三十六条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文件,对市统计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安全健康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周检测、月监测、季检查、年报告”的递进式、常态化监管。
(一)周检测:原则上每周首个工作日检查在运行网站、政务新媒体,发现下发“督办单”;
(二)月监测:每月20日前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参与单位结对互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时限2-4天,填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书》;
(三)季检查: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全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
(四)年报告:每年1月20日前填报本部门上一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同步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布。
第三十七条 主办单位要对常态化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在收到问题1-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并规范发布或报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清单》,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做情况说明。被通报单位还应书面报送整改情况。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将通报、约谈相关人员,责令整改到位;对网站多次检查不合格、整改不到位或拒不配合工作、拒不整改科室,责令栏目暂时下线;对因栏目建设管理不当,出现信息内容及网络安全问题而被通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引发负面舆情的,责令永久关停栏目,对栏目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问责。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集约化平台工作推进需要,适时对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作调整部署。
第四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网站及集约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执行。
附件1
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样表)
申请单位全称:六安市统计局(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网站名称 |
域 名 |
业务类型 |
|||
六安市统计局 |
tjj.luan.gov.cn |
□注册申请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r分配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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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申请年限:__年 □注销申请 □分配申请 |
|||
申请单 位证件 |
类 型 |
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号 码 |
11341************ |
||||
域 名 联系人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342*************** |
|
所在部门 |
*** |
座机、手机 |
0564-33***** 18956****** |
||
电子邮箱 |
**********@qq.com |
传 真 |
0564-33***** |
||
备 注 |
市统计局网站已迁移到六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申请分配六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下级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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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注册或注销政府网站域名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全称须与公章保持一致。
2.同一单位持有的多个域名可一并申请注销。
3.域名最高注册年限为10年。
4.域名联系人须为申请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5.域名、申请单位全称、注册年限信息将向社会公开。
6.申请域名注销时,如申请单位与域名持有单位不一致,需说明原因。
7.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联络人的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纸质复印件。
附件2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书
( 年 月 日— 月 日)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信息
网站名称 |
|
网站地址 |
|
(二)得分情况
网站单项否决情况 |
扣分指标得分 (100分) |
加分指标得分 (20分) |
总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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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序号 |
账号名称 |
新媒体标识码 |
账号类型 |
是否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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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项否决指标
(一)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记录】:未发现此类情况。
(二)站点无法访问
【记录】:站点访问正常。
(三)欧洲杯网络平台首页不更新
【记录】:欧洲杯网络平台首页更新情况良好。
(四)栏目不更新
【记录】:未发现此类单项否决的问题。
(五)互动回应差
【记录】:未发现此类单项否决的问题。
(六)服务不实用
【记录】:未发现此类单项否决的问题。
三、扣分指标——发布解读
(一)概况信息
1.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二)机构职能
2.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三)领导信息
3.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四)动态要闻
4.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五)政策文件
5.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六)政策解读
6.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七)解读比例
7.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八)解读关联
8.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九)其他栏目
9.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四、扣分指标——办事服务
(一)事项公开
10.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二)在线申请
11.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三)办事统计
12.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四)办事指南
13.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五)内容准确
14.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六)表格样表
15.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五、扣分指标——互动交流
(一)信息提交
16.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二)统一登录
17. 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三)留言公开
18.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四)办理答复
19.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六、扣分指标——功能设计
(一)域名名称
20.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二)网站标识
21.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三)可用性
22.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四)“我为政府网站找错”
23.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五)站内搜索
24.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六)一号登录
25.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七)页面标签
26.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八)兼容性
27.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九)页面展现
28.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十)ipv6改造
29.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七、加分指标——信息发布
(一)解读回应
30.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八、加分指标——互动交流
(一)实时互动
31.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二)调查征集
32.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九、加分指标——功能设计
(一)智能搜索
33.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二)用户空间
34.问题描述:
网址:
截图:
附件3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年度)
填报单位:
网站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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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网络平台首页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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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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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类型 |
□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网站 □专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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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标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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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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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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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用户访问总量(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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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总访问量(单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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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单位:条)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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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类信息更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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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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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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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专题 (单位:个) |
维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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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设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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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回应
|
解读信息发布 |
总数 (单位: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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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材料数量 (单位: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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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产品数量 (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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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文章数量(单位: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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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 重大舆情数量(单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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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服务 |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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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用户数 (单位: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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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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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全程在线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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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量 (单位:件) |
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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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办件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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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办件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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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
是否使用统一平台 |
□是□否 |
||
留言办理 |
收到留言数量 (单位: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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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留言数量 (单位: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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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办理时间 (单位: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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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答复数量 (单位: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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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调查 |
征集调查期数 (单位: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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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意见数量 (单位: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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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调查结果期数(单位:期) |
|
|||
在线访谈 |
访谈期数 (单位: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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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留言数量 (单位:条) |
|
|||
答复网民提问数量(单位:条) |
|
|||
是否提供智能问答 |
□是□否 |
|||
安全防护 |
安全检测评估次数 (单位:次) |
|
||
发现问题数量 (单位:个) |
|
|||
问题整改数量 (单位:个) |
|
|||
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 机制 |
□是□否 |
|||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
□是□否 |
|||
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 |
□是□否 |
|||
移动新媒体 |
是否有移动新媒体 |
□是□否 |
||
微博 |
名称 |
|
||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
|
|||
关注量 (单位:个) |
|
|||
微信 |
名称 |
|
||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
|
|||
订阅数 (单位:个) |
|
|||
其他 |
|
|||
创新发展 |
□搜索即服务□多语言版本□无障碍浏览□千人千网 □其他
|
|||
备注: 1.此处填写表格相关栏目说明
2.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4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清单(样表)
整改单位: 检查类型: 整改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问题 |
整改举措 |
完成情况及截图证明 |
1 |
**栏目不更新 |
已更新 |
已整改完成。
|
2 |
8个表述错误 |
1个严重表述、4个一般性表述已整改;3个一般性表述对信息进行了删除。 |
已整改完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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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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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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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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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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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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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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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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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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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报说明:
1.检查类型含省、市周检测、月度互查、季度检查;三方监测,其他等。
2.严重表述错误、非法链接等填报总体情况。
3.无问题单位网上发布(报送)时表述为“单位名称检查类型无问题”,如“六安市统计局市2月互查、三方监测无问题”。无需发布、报送此整改清单。